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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洁取暖财政支持破千亿 “十四五”中央补贴应重点支持分散式取暖技术近日,《中国散煤综合治理研究报告2020》正式发布,该报告由中国煤控研究项目散煤治理研究课题组编写。 《报告》指出,2019年散煤治理持续深入,初步估算散煤削减量近5000万吨。随着工业散煤治理和北方清洁取暖的横向扩围和纵向深入,散煤治理已步入“深水区”,在重点区域工业散煤治理空间进一步收窄、清洁取暖成本与居民经济承受力之间的不平衡尚未解决、补贴政策面临退坡的情况下,散煤治理可持续性成为关键。 北方清洁取暖稳步推进 财政支持超千亿元 《报告》称,2017-2019年,北方清洁取暖试点已经由最初的12个扩展至2019 年的43 个,中央财政资金合计下达351.2亿元,地方补贴资金合计为777.0亿元,中央与地方共投入1128.2亿元。目前,清洁取暖试点城市实施资金投入中,地方财政资金投入是中央财政资金的2.2倍。 “2020年全国能源工作会议”指出,2019年北方地区新增清洁取暖面积约15 亿平方米,清洁取暖率达55%,“2+26”重点城市清洁取暖率达75%。《报告》估算,2019年,重点区域共完成821.59万户的清洁取暖改造,其中河北、河南两省改造规模最大,单省改造规模超过200万户。 2019 年北方清洁取暖改造任务完成情况 《报告》统计,截至2020年4月,三批43个北方清洁取暖试点合计完成清洁取暖改造面积29.77亿平方米、改造户数2677万户。其中,43个清洁取暖试点的改造以城乡结合部、所辖县及农村地区为主,占比74%。 “十四五”需中央投入约300 亿元 重点应用于分散式取暖技术 《报告》建议,“十四五”散煤削减1.5亿吨,力争2亿吨,一方面,深挖工业散煤治理潜力,另一方面,全面评估清洁取暖工作,扶偏修正、查缺补漏,同时扩大试点,优化补贴政策,合理制定并公开退坡时间和速度。 《报告》提出了 “十四五”清洁取暖推进思路,并从建设和运行两方面对中央财政投入做了初步分析。“十四五”期间中央资金需求范围为246.6 亿元~331.9 亿元,其中,建设补贴需求176.6 亿元~214.1 亿元;运行补贴需求为70.0 亿元~117.8 亿元。 “十四五”清洁取暖建设投资估算 《报告》建议,针对未来可能新增的清洁取暖试点的财政支持政策必须遵循区域差异化和技术差异化原则。《报告》称,“十四五”期间,清洁取暖的技术经济性仍然是关注重点,补贴政策应对重点技术给予倾斜,发挥政策引导作用,促进居民可承受、可持续性相对较好的技术得到推广应用。由于集中供热取暖的经济性相对较好,现阶段金融机构也倾向支持集中供热项目,“十四五”清洁取暖支持技术应倾向于分散式取暖技术。 2016-2019 年清洁取暖主要技术路线的发展趋势 在分散式取暖技术中,技术经济性相对较好且被广泛推广应用的清洁取暖技术主要包括蓄热式电热水炉、蓄热式电暖器、空气源热泵热水机、空气源热泵热风机、燃气壁挂炉、太阳能+ 电加热、生物质颗粒取暖炉等。 在不考虑财政补贴和价格优惠等政策的情况下,生物质颗粒取暖炉的运行成本最低;电驱动技术(空气源热泵热风机、空气源热泵热水机和地源热泵)与壁挂炉的运行成本基本相当,比其他技术运行费用要低一些;其次是煤控研究项目蓄热式电暖器、蓄热式热水炉等。 因此,报告称,中央给予的补贴应重点用于蓄热式电热水炉、蓄热式电暖器、空气源热泵热水机、空气源热泵热风机、燃气壁挂炉、太阳能+ 电加热、生物质颗粒取暖炉等技术。 中央层面建立运行补贴支持政策 针对现行43 个试点城市的农村“煤改气”“煤改电”用户出台运行补贴支持标准,报告建议,明确补贴政策目标、补贴对象、补贴标准、地方补贴政策要求、退坡速度、补贴发放方式。 其中,中央运行补贴政策兼顾两个方面,一是降低农村居民清洁取暖支出成本负担,降低散煤复烧风险,二是降低地方政府持续补贴的压力;补贴对象应主要为“煤改气”“煤改电”用户,对于不符合技术要求的“煤改电”用户( 如“小太阳”等) 不应给予补贴。 为了确保公平性,中央运行补贴标准按照单位用气或用电量计算;明确中央运行补贴标准占地方补贴标准的比例;中央运行补贴应逐步退坡,受新冠肺炎的影响,建议总体按照7 年完成全部退坡;补贴采取先下拨、后清单的方式给予补贴,每年在财政预算下达时,按照既定标准先全部下达给各省,再由省级部门逐步拨付给农户,取暖季后清算,多退少补。 同时,建立运行效果评估机制。中央制定运行补贴效果评估技术指南,要求中央给予运行补贴的重点区域必须每两年开展一次运行补贴效果评估,以确保补贴资金结构分布合理、享受补贴后居民具有较好的可承受能力。评估结果合理的仍继续享受中央运行补贴政策,评估结构不合理的,必须对地方补贴政策予以调整,才能继续享受中央运行补贴。 END |